关于执行《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 (2021版)》的通知

信息发布: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11-03 08:19:33 阅读次数:

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有关旅行社、旅游景区: 为持续提升宿州市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文旅宣传营销工作计划安排》、《ope体育官网_天下足球网-滚球*平台动态更新〈市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旅游日”、“长三角一体化宣传推广”、“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春游江淮请您来”、“皖美乡村游”、“运河寻梦游”、“传奇皖北游”、“风情淮河游”等活动需求,制定《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2021版)》,予以公开发布,有效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执行,积极招徕外地客源,认真做好旅游接待服务。 特此通知。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资源开发科,0557-3027229 附件:《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2021版)》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2021版) 按照全省2021年度文旅宣传营销工作计划安排等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疫后复苏,向客源城市充分展示并推介宿州旅游,在宿州营造全社会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持续拉动旅游消费,助推宿州市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宿州市旅游市场系列奖补政策”,具体公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参与单位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旅游协会,各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重要旅游景点,各旅行社设立社及分社,各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餐饮住宿接待场所。 三、宿州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优惠政策 (1)各有关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积极参与“乘着高铁游宿州”宣传推广活动,为全国各地游客(成人)凭3日内(自乘车当日起,宿州东、萧县北、砀山南)到站高铁票和本人身份证,提供消费折扣或购票优惠;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承诺参与“乘着高铁游宿州”宣传推广活动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提供0.5万元/家的宣传推广补助,用于政策执行培训、宣传资料制作、游安徽APP新闻稿件推发等工作。 (2)各有关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承诺对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团队游客、自驾游客,提供消费折扣或购销优惠、优惠幅度低于散客销售价。 (3)各有关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积极配合国家、省开展“中国旅游日”、“长三角一体化宣传推广”、“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春游江淮请您来”、“皖美乡村游”、“运河寻梦游”、“传奇皖北游”、“风情准河游”等活动,为游客(散客)提供消费折扣或购销优惠。 【上述3项政策,具体以相关单位公示公告信息为准】 四、宿州市团队游奖补政策 (一)一日游团队奖励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居民,赴宿州开展一日游活动,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重要旅游景点(不少于2个收费型),并在宿州境内安排1次用餐,月度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及以上的,按(1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二日游团队奖励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居民,赴宿州开展二日游活动,游览3个及以上收费型旅游景区,并在宿州城区安排1晚住宿,月度累计人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按(1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三日游及以上团队奖励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居民,赴宿州开展三日及以上旅游活动,游览4个及以上收费型旅游景区、并在宿州境内安排2晚住宿,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人及以上的,按(15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宿州市自驾游奖补政策 (一)一日游自驾奖励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居民,以自驾车方式成团(10辆车、25人以上)赴宿州开展一日游活动,游览3个及以上A级景区、重要旅游景点(不少于2个收费型),并在宿州境内安排1次用餐的,按(6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二日游自驾奖励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居民,以自驾车方式成团(15辆车、35人以上)赴宿州开展二日游活动,游览3个及以上收费型旅游景区,并在宿州城区安排1晚住宿的,按(1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宿州市研学游奖补政策 组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的学生,赴宿州开展研学游活动,游览2个及以上国家、省有关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至少产生1次研学课程消费),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及以上的,按(2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的研学课程为大运河、红色教育、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的,额外增加(3元/人)的课程补贴。 七、宿州市地接活动奖补政策 宿州市各旅行社,积极参与地接活动,主动招徕市外客源的,累计年接待一日游市外游客10000人及以上的,按(3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年接待二日游、三日游市外游客5000人及以上的,按(8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宿州市各国家、省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参与研学地接,累计年接待市外学生10000人及以上的,按(2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有关奖补政策执行说明 (1)团队游、自驾游,须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批设立的具备旅行社经营许可资质的地接社负责协调联系、协助接待;研学游,组团方需具备属地教育部门、文旅部门相关许可资质,须到访宿州市所辖各省级以上有关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 (2)本政策所指长三角经济圈、淮海经济区、安徽省内等相关地市,均不包含宿州市。 (3)收费型旅游景区,包括: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灵璧奇石文化园、灵璧现代农业博览园、灵璧虞姬文化园、灵璧钟馗文化园、泗县运河人家景区、宿州野生动物园、宿州三鲨海洋世界、宿州丰大国际城梦幻水城或悬空玻璃观景平台。 (4)免费开放型旅游景区,包括:宿州博物馆、宿州新汴河景区、砀山梨树王景区、埇桥区关湖音乐村、埇桥区现代农业主题公园、灵璧钟馗酒文化博物馆、灵璧天一园、泗县清水湾公园、泗县江上青烈士纪念园、萧县蔡洼淮海战役红色旅游景区、萧县饮马泉山庄、砀山县天鹅洲风景区。 (5)省级以上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包括:宿州新汴河景区研学基地、宿州博物馆、萧县蔡洼淮海战役红色旅游景区、宿州皖新国学与科技研学教育基地、萧县饮马泉山庄研学教育基地、萧县皇藏峪国家森林公园、灵璧县奇石文化园、灵璧虞姬文化园、灵璧现代农业博览园。 (6)在宿州境内安排1次用餐,通过旅游产品行程单、用餐发票核定;在宿州城区安排1晚住宿,指主城区宾馆酒店住宿,通过旅游产品行程单、住宿发票核定;在宿州境内安排2晚住宿,含各县区宾馆酒店住宿,通过旅游产品行程单、住宿发票核定。 (7)团队游、自驾游、研学游等团队的组织方,需在到达宿州前2个工作日将旅游行程计划报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电子信息),计划中需明确地接社或接待基地,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无登记备案的不予奖励。 (8)专项政策中关于团队游客的计算方式,以占用床位、购买门票的人数为准,一日游不购买门票的免票人群不计入,二日游不用占床位的低龄儿童不计入;18岁以上的研学旅行团队,暂不纳入奖励范围。 (9)领取奖励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旅游团队在宿州市相关区域旅游饭店、宾馆的用餐、住宿发票及结账菜单、结账清单(原件仅供核验、不留存;发票、结账清单复印件均需加盖地接社公章,结账清单需注明房间数)。 ②旅游团队游览景区(点)、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开具的正式票据或门票存根,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③旅游团队组织方,与地接方(地接旅行社或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签订的旅游合同或行程确认件(双方盖章),地接方需对组团方抵宿车辆逐一拍照上报。 ④申请单位须在接团过程中认真填写《宿州市文化旅游系列奖补政策奖励确认表》并附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审核签字。 ⑤组团方、地接方在申请相关奖励前,需提前出具给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奖金发票(发票需是税务局机打正规发票,加盖公章需与相关申报资料一致)。 ⑥地接方,需配合做好相关线路产品宣传工作,在接待过程中做好文明旅游宣传提示,提供游客、学生实地游览的景区照片(每个到达景区2张)。 九、本专项奖补政策由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本专项奖补政策由宿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切块保障,2021年度兑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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