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29/202106-0002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成文日期: 2021-06-04 发布日期: 2021-06-04 18: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6-04 18:0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3

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主任)武戈对《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1年4月3日,省政府确定了2021年民生工程项目,并下发《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对于项目调整变化情况进行说明,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送审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实施好民生工程事关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开局起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民生工程是政府服务百姓的重要抓手,是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实施共享发展行动和建设美丽幸福宿州的重要内容。

、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文件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并征求了的意见。分别报请各分管市长审阅,同时征求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0个部门、各县区园区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后分别通过合法性审核和市场竞争性审查。2021年6月2日市政府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21】8号

四、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推进33项民生工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主要任务

2021年我市民生工程项目继续实施33项,实施项目内容按省政府的部署作了相应调整。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调整实施8项民生工程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退出,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调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科技馆免费开放,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体育活动退出;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三)退出4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产收益扶贫、健康脱贫医疗保障。

(四)继续实施19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等19个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是补短板,注重有效持续。二是强管控,聚焦精准推进。三是严考评,突出绩效导向。四是明职责,形成强大合力。

 相关政策解读咨询部门:民生办;咨询电话:0557-390579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