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763/202103-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3-08 发布日期: 2021-03-08 10: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露解读《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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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露解读《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司法行政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08 10:0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 2021年2 月24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局长刘晓露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依据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10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研判与起草过程

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2021年3月1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总体上与省《方案》保持一致,内容上结合宿州市实际进行了细化。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一)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三)规范告知承诺制要求,(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五)加强信用监管,(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等六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且明确了每个阶段完成时限。(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2020年以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完成时限:三月上旬)(二)公布目录清单。各地、各部门要统一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时限:3月底)(三)制发文本材料。各地、各部门要依据安徽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完成时限:4月底)(四)开展督促检查。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察通报制度,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及时查处相关投诉举报,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个人要依纪依法问责。(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主要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倡导适度容错、营造良好氛围等三个方面加强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二)倡导适度容错。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善于发现、总结、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培树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提高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解读人:宿州市司法局局长-刘晓露

联系人:宿州市司法局-陶闯

联系电话:0557-302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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