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008-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19:59
文  号: 宿民发〔2020〕7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255101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8-13 19:5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关于印发《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宿民发〔202076

 

各县(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

2.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

 

 

宿州市民政局    

                             2020813日   

 

附件1:

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

 

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监管力度,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定。

 一、指导思想

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建立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按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目录,组织开展对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检查。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管,确保涉企收费行为规范。

(三)对超过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会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评比达标表彰费,均按照乱收费查处。

(四)强化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建立违规涉企收费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推进社会共治。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科室和监管人员要提高认识,分管领导要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实施。

(二)严格要求、依法监管。相关科室和监管人员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严格履行监管检查。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要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强化对涉企收费的督查、督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涉企收费行为的规范。

 

附件2 :     

 

宿州市民政局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

 

序号

监管检查对象

监管检查内容

监管检查政策依据

备注

1

宿州市民政局行业协会商会

会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2

行政事业性收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3

经营服务性收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4

评比达标收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5

其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7-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