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1909-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7-08 发布日期: 2019-07-08 11: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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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7-08 11:56 编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7月8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推进自然资源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据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强化重要政策解读。

1. 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把握宏观政策取向,以高质量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权威准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2. 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厅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厅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认真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及时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自然资源系统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不动产登记、矿业权审批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原则上都要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贯彻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由厅依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全省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决策结果公布后,决策承办处室(单位)对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厅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持续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推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公开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进一步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运用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持续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督促指导市、县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对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各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获取主动公开的征地信息。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信息公开。适时发布土地市场和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认真做好矿业权审批结果公开工作。系统梳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情况,将现行有效的批复文件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督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公开。大力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和成果公开。围绕实施脱贫攻坚任务,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监督”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整合升级改造厅门户网站。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天下足球网等功能。按照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厅门户网站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天下足球网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政府公报有关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皖政务秘〔2018〕155号)要求,积极主动报送厅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五、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机构人员,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单位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新修订条例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水平。对照新修订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新修订条例实施后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不断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优化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做好自然资源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相关要求在基层执行到位。各级各单位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厅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审查,特别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2019年开始省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每季度对厅机关及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开展政务公开网上测评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适时通报反馈。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作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并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网“监督保障”栏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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