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B/202005-0001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14 18:17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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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领导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具田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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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路具田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5-14 18:17 编辑: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为帮助大家学习理解《通知》,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1.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通知》?

  一方面,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随着军队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对加强军地政策制度衔接和工作协同配合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在统筹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加强分层对接,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知》针对当前军地在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一些难点、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进一步压实了军地责任,增强了刚性约束,加强了业务衔接,对于提升工作的严肃性和协同性,健全军地移交工作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是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层面围绕退役士兵安置出台了一些法规政策,但由于部分规定比较原则,政策效果没有充分释放;有的地方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程序不严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需要我们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方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逐步提高服务的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2.《通知》对哪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

  按照于法周延、于兵简便、于事规范的原则,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通知》重点对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离队报到接收,退役士兵安排工作手续办理,退役士兵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选择灵活就业的申请程序和相关待遇,“视为放弃安置待遇”和“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退役士兵的认定和管理,退役士兵因特殊情形不能按时报到和办理安排工作手续的处理等5个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范,并统一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等6种文书式样。

  3.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到地方报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退役士兵持相关证件按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法律法规有规定,也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对此,《通知》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了报到规定,明确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集中移交的还应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

  4.军地相关部门在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离队报到接收中需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通知》更加强调军地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更加强调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在督促提醒方面,要求部队加强退役士兵离队和择业观教育,联合驻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政策宣讲,使其知晓退役后的安置待遇、报到规定和违规须承担的责任。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后,应当通过告知书形式对临近报到期限但仍未报到的退役士兵进行督促提醒,同时函商其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督促退役士兵按时报到。

  二是在档案交接方面,规定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由军队各大单位兵员管理部门按规定移交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档案,一般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在士兵退役之日起20日内邮寄至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档案移交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军队档案条例》有关规定,留存退役士兵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退役士兵档案后的20日内,将《退役士兵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寄回部队师(旅)、团级单位兵员管理部门。

  三是在组织接收方面,提出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与退役士兵逐人面谈了解其服役经历等情况,并填写留存本人基本信息和联系电话;对本人情况与档案记载明显不相符的,以及退役士兵反映与原服役部队有遗留问题未解决的,应与相关部队核实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按实际情况处理。

  四是在做好相关服务方面,要求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退役士兵提供优质服务。在退役士兵集中报到时段,通过设置专门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退役士兵办理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通过举办适应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安置政策、程序和就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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