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11-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17 11:5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1-17 11:5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为激励科技创新,市政府于6月28日研究出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17〕68号),其中就专利资助项目和金额作出规定,并配套印发了《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宿科知〔2018〕48号)。2019年初,因机构改革,专利管理职能由市科技局调整到市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重新对《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修订,并经2020年5月9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十六条,分别为总则、资助标准。申请和审批、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奖励设立的意义和上位法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及资助资金来源。

第二章资助标准:明确了各类专利资助项目和金额,其中对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资助,对专利权质押贷款最高给予10万元资助,对获得省、国家专利奖单位分别给予3万-50万资助,对专利维权、专利人才、专利服务机构也分别规定了资助标准。各资助项目基本沿用了2018年《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的标准和金额,个别事项和文字表述进行了微调。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明确专利资助申请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单位,并将专利侵权、假冒专利、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列为专利资助不支持行为。

第四章附则部分主要规定本办法的实施日期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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