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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资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44 编辑:财政局


宿州物资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 宿州市物资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物资协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市物资协会是市直物资企业的主管单位。协会下属7个国有困难企业,有各类职工600多人,其中下岗失业职工400多人,离休干部6人,退休人员200多人。有企业军转干部21人。物资协会主要职能:加强企业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扎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积极解决企业和职工生产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社会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全力维护物资企业稳定。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变化

纳入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物资协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2.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36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117.5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56万元和15.41万元,分别下降7.94%和11.6%,主要原因:一、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2万元,占96.0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4万元,占3.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7.52万元,支出总计112.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58万元和14.43万元,分别下降7.54%和11.3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5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6.0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8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8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43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8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9万元,占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75万元,占5.99%;住房保障(类)支出5.3万元,占4.7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100.45万元,占89.1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其中:基本支出112.67万元,占100%;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市物资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物资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8万元,比2016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物资协会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物资协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物资协会无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00

0.75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00

0.7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75.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物资协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连续两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17.43%。下降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浪费,厉行节约。2017年宿州市物资协会国内公务接待共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指导、调研和外市业务单位工作交流、全市县区物资协会工作会议接待以及维稳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底,宿州市物资协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物资协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qq1097242655.com


附:宿州市物资协会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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