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1. 制定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也需要借力新的平台“走”入群众中沟通交流,因此网站和新媒体对外宣传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同时,以自媒体为首的多渠道信息的发布,鱼龙混杂,更需要政务网站和新媒体的官方说法及时有效的引领和舆情应对。
2. 制定依据:网站和新媒体发布的任何信息严格依照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建立长效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促进网站和新媒体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中心特制定《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于2021年10月着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草稿)的起草,并于2021年10月30日确定《草稿》,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形成制度《确认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2年11月01日至12月15日充分征求了中心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等意见建议;
三是会议审定:2022年12月29-30日,经办公会议再次审定确认,后形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四是制定实施:2022年1月28日,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义印发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得通知,为我中心信息发布审核提供制度规范。
四、工作目标
通过对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作相应制度规范,以切实加强中心对信息宣传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明确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提升中心对外形象。
五、主要内容(任务)说明
本制度共计四个章节、十四条。
第一章主要规定了本制度编制的目的、涉及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流程性规范及原则,为中心信息发布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网站维护主体、新媒体发布主体以及日常发布信息的审核主体,明确了主体科室及主要职责,信息科负责中心网站“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日常管理、维护,项目受理科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维护,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核。
第三章为本制度主要内容,规定了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及发布流程,一般流程为:中心各科室、县区交易中心→拟稿→初核→递交审核表→排版移交办公室→发布。
第四章规定了网站及新媒体账号的管理,规定两类信息发布员应妥善保管密码、定期修改,防止入侵及非发布员登录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等意外事件。
六、政策亮点
1、网站和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采用“先审后上、自我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主要流程包括首先由中心各科室、县区交易中心拟稿人拟稿并根据网站信息报送格式要求调整稿件格式,填写“网站信息发布申报表”。中心各科室、县区交易中心负责人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初核。然后,中心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对拟发布信息审核后,发布单位将审核表及拟发布信息一并交由市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上网发布。
2、对不得在网上发布得信息做了明确规定:涉密文件;涉及非公开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涉及引用、摘录、转载的网上内容必须标明信息出处,防止发生版权纠纷。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规范
市交易中心信息科负责中心网站“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市交易中心项目受理科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维护,市交易中心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核。中心各科室、县区交易中心对需要发布、修改、撤销的信息逐级审核后及时反馈市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操作。各发布单位对所发布信息全程负责,过期、失效信息通知市交易中心办公室或更新或删除。
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中心各科室、县区交易中心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交易中心信息科进行修改。
八、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三兵;
联系电话:0557-303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