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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38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宿州市总工会是中共宿州市委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和有关立法工作;协助政府推动再就业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与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和当代工运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县、区党委和有关部、委、办、局党委(党工委、党组)管理市辖县(处)级工会、市级产业工会领导班子;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会干部培训规划。

  (六)根据市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会系统的对外交往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外境外工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未发生变化。

纳入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725.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1.93万元,增长46.9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职工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费用163.8万元;二是增加省部级劳模专项经费8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1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2万元,占22.03%;项目支出459.54万元,占77.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5.9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93万元,增长46.9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职工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费用163.8万元;二是增加省财政转移支付省部级劳模专项经费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1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45万元,增长16.46%。主要原因是增加省财政转移支付省部级劳模专项经费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12万元,增长78.46%。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1.86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7.88万元,占65.8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万元,占2.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万元,占30.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5.44万元,占0.92%住房保障(类)支出2.04万元,占0.3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3.6万元,支出决算为58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增加职工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采购费用163.8万元;二是增加省部级劳模专项经费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2万元,占22.03%;项目支出459.54万元,占77.9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62万元,支出决算为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实际行政运行追加指标。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内追加预算指标。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职工联欢费用指标1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省部级劳模专项资金指标80万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6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1万元,增长219.83%,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9万元。本单位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总工会未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0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度未开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因此2017年宿州市总工会财政决算中的“三公”经费为02016年度宿州市总工会也未开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财政决算中的“三公”经费也为0。两年无变化。2017年底,宿州市总工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总工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812922374@qq.com

 


宿州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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