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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1:47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负责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的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全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承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办案的后勤服务、安全保障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45.6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5.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初纳入财政独立核算,故2016年当年无预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4万元,占44.85%;事业收入153.5万元,占55.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8.5万元,占100%;经营性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初纳入财政独立核算,故2016年当年无预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8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4.8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初纳入财政独立核算,故2016年当年无预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3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初纳入财政独立核算,故2016年当年无预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62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中心为新纳入财政预算单位,存在着部门预算初次编制不准确的情况;二是本年度有临时性发生未列入当年预算的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66.6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中心为新纳入财政预算单位,存在着部门预算初次编制不准确的情况;二是本年度有临时性发生未列入当年预算的支出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4万元。未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13

3.81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3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

 3.8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3.81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2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支出情况。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81万元,增长的原因是2016年度教育中心无三公经费决算。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2017年底,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政务公开电子邮箱:jyzx3250139@163.com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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