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体育官网_天下足球网-滚球*平台

图片

图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纪委 > 部门决算情况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20:08 编辑:财政局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宿州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中共宿州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宿州市纪委与宿州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责。其主要职责: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对市级领导班子党员负责同志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市委、市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政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及经济发展环境等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行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协调组织反腐败抓源头治理工作。()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会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市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十一)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党政干部的监督检查。(十二)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宿州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4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4.52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一是政民连线专项经费取消;二是2016年政府采购款项已付清,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2.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36万元,占57.33%;项目支出952.06万元,占42.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4.13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一是政民连线专项经费取消;二是2016年政府采购款项已付清,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0.47万元,增长38.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1.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5.61万元,下降21.62%。主要原因:一是政民连线专项经费取消;二是2016年政府采购款项已付清,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1.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4.85万元,占95.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万元,占0.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54.12万元,占2.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35.78,占1.6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发生了临时性未列入年初预算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79.36万元,占57.33%;项目支出952.06万元,占42.6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7.05万元,支出决算为89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多7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多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强市资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7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47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43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宿州市纪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宿州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92万元,比2016年减少1,474.15万元,下降77.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大幅度减少工程款和采购款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宿州市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未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中共宿州市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72.5

 37.0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30

 1.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5

 35.8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5

 35.87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元,完成预算的5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3.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87万元,占96.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化。连续两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9万元,下降29.1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接待活动减少。2017年中共宿州市纪委国内公务接待共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纪委本级接待上级领导及相关地市来人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87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1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加强对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控制车辆相关费用支出。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纪委保留执法执勤车辆保障机关办案人员出行。2017年底,中共宿州市纪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联系方式:中共宿州市纪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jw3061637@163.com      


中共宿州市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