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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宿州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7-02-20 16:26 编辑:档案局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档案工作法规,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市直单位的档案工作和市区内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的档案工作,以及全市县区档案业务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档案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档案队伍建设规划。

(四)组织协调全市档案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接收、收集市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和保管,研究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保守党的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七)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八)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方志编纂规定和市志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宿州市志》、《宿州年鉴》的编写和各专业志的审定工作;对县区志的编纂进行业务指导。

(九)组织抢救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和地方志资料。

(十)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本级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档案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动力,以省档案局、省方志办业务指导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档案管理提升年”“档案馆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方志年鉴工作,全面促进我市档案、方志事业稳步发展。

一、档案工作

(一)促进机关档案室数字化工作。根据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档办[2016]97号)精神要求,2017年,市档案局着力推进县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市档案局将在       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数字档案室建设督察活动,重点督察市档案局在2016年对市直单位进行专项抽查中,没有按期移交档案的单位。根据督察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

(二)规范中小学档案管理工作。2016年,市档案局与市教体局联合制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健全教育档案管理体系,提高档案的管护水平和服务能力,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和分类整理。由于我市谋划较早,措施有力,此项工作受到省档案局表扬。2017年,市档案局将联合市教体局开展中小档案管理专项督查活动,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对《关于加强中小学档案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三)启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根据省档案局工作部署,2017年将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抽查。为确保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得到完整、有效的保存,顺利通过省督查验收,2017年以前,市档案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启动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凡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四)完善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局根据《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市委办、市政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起草《宿州市 “十三五” 档案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该《规划》在全市档案事业“十二五”的发展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包括7个方面23项的具体任务,现正在征求意见中,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通过论证并下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

(五)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督查。2016年11月,省档案行政执法督查组对我市档案行政执法职责情况进行督查。省督查组实地抽查市档案局馆、泗县档案局馆、市二中共12个单位 。在督查中发现我市档案行政执法存在一些问题,将问题严重的泗县水利局、泗县一中、泗县中医院3个单位列入省档案局挂牌督办,将问题较多的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列入市档案局挂牌督办,要求6个月内整改到位。2017年,市档案局将重点督促问题单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六)推动综合档案馆(方志馆)建设。持续推进我市综合档案馆建设,科学规划市档案新馆设计布展工作。市档案馆新馆设计方案,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档案馆面积1.4万平方米。按照规划建设进度,将于2017年底投入使用。为科学规划新馆设计和布展工作,近期,市档案局分批到太仓市、芜湖市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档案馆建设、布展经验和好做法。现已把考察情况汇总,形成《关于档案馆设计修改方案的报告》报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同时,提前考虑科学规划档案、方志展厅布展和展品征集工作,我局将成立布展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提前谋划此项工作。

积极指导各县区稳步推进新馆建设,萧县档案馆已被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中央投入资金已拨付该县财政专户,新馆选址已经确定,划拨土地15亩,设计建筑面积5680平方米,目前正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埇桥区、泗县、灵璧县档案馆也将开工建设。

二、方志工作

(一)做好《宿州年鉴》工作。认真开展地方综合年鉴编写工作,市方志办自1999年编纂出版第一部《宿州年鉴》以来,已累计出版17部年鉴,实现了“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发行。《宿州年鉴(2015)》征稿编辑工作已于201611月完成,当前正在排版印刷,2月出版发行。市方志办正在准备《宿州年鉴(2016)》征稿工作,上半年完成征稿,9月底完成出版发行。

(二)持续推动地情资料开发。2016年,市方志办牵头联合宿州学院,组织社会力量编著宿州地方史志丛书,已有《宿州景观》《宿州抗日名人》《宿州大事记》《符离诗社-吕本中》4部书稿交出版社编排印刷。《宿州自然灾害史》《灵璧石史话》《赛珍珠布克与宿州》《宿州方言》等4部书稿也已基本完成,本月末交出版社编排印刷。

(三)启动宿州市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国家地方志指导小组已于20161031日召开名村志文化工程启动会。此前,我市选定埇桥区曹村镇桃山村、灵璧县禅堂乡禅堂村、泗县大路口乡邓公村、萧县白土镇费村等4个村庄参加申报首批全国“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目前只有泗县邓公村完成村志大纲和框架结构的编写,其他进展缓慢。今年,市方志办将加强名镇志、名村志工作,县区全面启动,年内每个县区选择一镇一村重点突破,每年完成一本镇志(村志)出版工作。

(四)做好《宿州市县概览》编写工作。市方志办计划今年编纂《宿州市县概览》,已经安排各县区也围绕建置区划、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生活、名特产品、名胜古迹、历史名人和地方特色11个板块组织编写。目前,已有部分县区完成编写工作,正在县、区两办审阅。预计,2017年年底前可印刷出版。

(五)加强旧志整理开发。近年来,市方志办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旧志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已将国内现存的6部宿州旧志全部搜集齐全,已完成点校出版两部(明嘉靖、清光绪),正在点校《明弘治宿州志》,计划2017年底完成点校并出版发行。今后每年点校一部旧志,到2020年全面完成宿州旧志的整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42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收入预算420.77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支出预算42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7万元,占4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12万元,占50%,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等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0.77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73.72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元,占0.05%;医疗卫生支出10.14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占0.02%。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0.77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元,占0.05%;医疗卫生支出10.14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占0.02%。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支出373.92万元,比2016年减少64.95万元,下降17%,减少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下降。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91.33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业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支出23.11万元,比2016年减少2.18万元,下降9%,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和公积金调整。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22.7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0.33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支出10.14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2%,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支出13.6万元,比2016年减少2.95万元,下降21%,减少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9.76万元,“提租补贴”预算3.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0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增加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三项经费合在一起从公务接待费支出,实际比上年减少支出6.2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宿州市档案局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预算公开表参考表档案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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