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33.00 |
24.90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0.00 |
1.8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3.00 |
23.0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00 |
23.01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7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占7.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01万元,占9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相同,近两年我局未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7年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04万元,下降60.18%。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2017年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公务交流,单位之间相互学习,新汴河复航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0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2%,增长的原因是用于日常公务、安全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经费支出。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水上安全督查、环境保护检查等。2017年底,宿州市地方海事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海事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211145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