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59702453/202006-0000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6-18 发布日期: 2020-06-29 09:54
文  号: 宿信用村办〔2020〕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6-29 09:54 编辑: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信用村办〔2020〕1号

埇桥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宿州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618

 

 

 

 

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为民服务送到家”,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送到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汇聚党委政府、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依托现有村级便民服务大厅、金融服务室等,在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乡镇、村建立金融综合服务点(以下简称金服点),形成统一管理、多元服务、融合互动的格局,切实发挥便农、惠农、利农的作用,为农户提供不出村、零成本、无风险的基础金融服务,实现金融服务送到家,金融惠农政策更好落地。首批选取大店镇为试点镇,适时在埇桥区推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协同推进。建立党委政府主导,镇村两级管理,金融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乡镇、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按需赋能、因地制宜、集中统一、综合服务的原则,科学推动金服点布局全覆盖。根据原有农村惠农金融服务阵地建设,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

(二)明确目标定位,拓宽服务功能。金服点主要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协助办理涉农信贷产品、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体系和防范排查非法集资、非法信贷、金融诈骗等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监管部门批准,扩展其他金融服务,如惠农存取款服务、查询服务、转账服务等。

(三)坚持依法合规,强化风险防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助农金融服务,强化风险控制措施,做到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建立农户信用信息保密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加强远程监控。

三、工作职能

(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协助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建立健全、动态调整信用户信用档案,培育农户信用意识,完善农村信用环境体系;协调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与业务衔接;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农村非法集资、非法信贷、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促进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治理。

(二)开展基础金融服务。协助银行机构做好信用户金融需求信息和信贷基础信息收集;结合实际参与党建引领信用村信贷产品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做好村级集体经济信贷的联系协调;促进电子支付等金融工具推广;对农户办理一般性金融业务提供咨询和指导。

(三)宣传普及金融知识。通过设置金融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做好本行政村群众的金融政策宣传、金融知识培训、金融产品宣介、金融业务咨询等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金融知识需求,帮助群众提高防范非法金融活动、识别金融诈骗的能力和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机构建设。乡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定1名党委委员负责组织、协调各村金服点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已设置金融服务室的,可将现有资源集中整合在内,统一设立标识牌,注明工作职责、开展业务范围等内容;未设置金融服务室的,可依托村级为民服务大厅,设置金融服务窗口,设立标识牌。鼓励金服点业务与农村社会保障、乡村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发展等资源共享、业务互补,共同服务农民。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确定的各牵头用信金融机构,负责村级金服点的业务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业务,并做好金融设备、宣传资料等配备。金服点确保达到七个有:有标识、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设备、有培训、有考核。

(二)人员队伍。每个金服点配备1名金融服务指导员,由村党组织推荐责任心强、讲诚信、懂经济、会电脑、综合素质较高并熟悉村内情况的年轻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等担任。金融服务指导员经牵头用信银行机构培训后,报试点镇和区金融局备案。

(三)工作机制。区金融局负责做好金服点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乡镇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行政村落实金服点工作;牵头用信银行机构负责定期赴金服点开展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基础金融业务合法合规。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费用合理分担、按劳取酬”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指导村级党组织集中与用信银行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工作经费,其中金融服务指导员绩效补贴,一般不底于工作经费的80% 

(四)制度建设。乡镇配合牵头用信金融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包括金服点工作制度、金融辅导员工作职责、办理各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并做好制度上墙、资料入架,标识牌落实等布置工作。

(五)业务培训。建立区金融局统筹负责,乡镇政府组织,银行机构具体落实的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对金融服务指导员开展金融政策宣讲、金融常识知识、银行业务操作及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金服点人员素质能力。

(六)检查考核。区委组织部、区金融局要加强对金服点建设和运行的监督考核,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定期或不定期对金服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区委组织部要指导乡镇加强对金融服务指导员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开展金服点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纳入考核。

(七)风险防范。将金服点纳入乡村社会治安重点保护对象,建立金服点联防机制,增强安防能力。建立农户信用信息保密制度,防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传递中的信息泄露风险。牵头用信银行机构加强检查指导,防止业务纠纷,防范金融风险。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 推进金融服务送到家工作的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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