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2107-00032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07-19 17:3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回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回复

来源: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19 17:37 编辑: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李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立‘医务人员优先’标示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市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12月28日整体搬迁至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新大厅功能较齐全,目前暂未设立任何群体优先办事专窗。主要原因如下:1、现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了无差别受理,大厅设置了智能排队叫号设备,在大厅入口取号时,可以取到任何一个办理事项对应窗口的排队号,并直接导引到具体办事窗口,更加专业、便捷。2、在大厅总服务台,设立了“帮办代办”业务窗口,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帮办代办”政务服务,如办事人员需要可以全程帮办代办。建议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立“医务人员优先”标示的活动由工会牵头组织实施,我局将全力配合。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3053720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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