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926/202002-0000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1-28 发布日期: 2020-01-28 09:39
文  号: 暂无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加强全市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就业基地、评残等业务疫情防控及工作的紧急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康复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58273

关于加强全市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就业基地、评残等业务疫情防控及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残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1-28 09:39 编辑:残联

关于加强全市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就业基地、评残等业务疫情防控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残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残联关于防控当前新型肺炎疫情传播的相关精神,按照省残联党组的统一部署,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切断其传播途径,为了切实保护我市残疾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市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就业基地、评残鉴定机构、托养机构、希望之家等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学时间

    各县、区定点康复机构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各级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禁擅自开学,各定点康复机构开学时间,可参照当地教育部门要求的中小学开学时间执行。各机构严禁私自开展个训服务,禁止任何返校活动,并妥善做好教育教学活动调整和家长的耐心说服、宣传解释工作。
    二、严禁擅自开展聚集性活动
      各县、区残疾人就业基地、托养机构、希望之家等机构不得在疫情解除前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各县、区残联通知评残定点医院暂停办理残疾人证评定业务。

四、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项目相关医疗证明等业务暂缓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各县、区要做好相关各类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严禁擅自对外开放康复训练场地、场所,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要做好应急预案,严格开展场地、场所消毒防疫,并安排好隔离观察场所和防护设施。

六、实行疫情报告制度

     各县、区要摸排收集全体工作人员和在训儿童家庭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已确诊病例;

      2.疑似病例;

      3.因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4.到过指定发热门诊就医的;

      5.密切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

      6.十四天内到过湖北或接待过来自湖北客人的。

     凡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报告给市残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春节值班期间报市残联值班室,电话:3021605,假期结束报市残联办公室,电话:3041469)。

七、严格纪律要求

      请各县、区迅速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属地所有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就业基地、托养机构、希望之家、评残及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相关医院等机构。县、区残联要督促以上各类机构及相关医院做好疫情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对违反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擅自组织开展涉及残疾人聚集、流动等活动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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