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404-00002 信息分类: 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4-01 16:10
文  号: 宿金复〔2024〕1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支公司芦岭镇营销服务部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宿州市埇桥支公司芦岭镇营销服务部
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1 16: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支公司芦岭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宿发〔2024〕13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支公司芦岭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埇桥区芦岭镇中心路19号变更为安徽省宿州市芦岭镇煤矿工人村校北新区7#楼303室。

二、原址不得保留机构。请你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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