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403-00003 信息分类: 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8 16:20
文  号: 宿金复〔2024〕10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关于张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关于张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18 16:2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农发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张洋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皖农发银发〔202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州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43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