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686858705/202309-00009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17:10
文  号: 宿金罚决字〔2023〕11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金罚决字〔2023〕11号)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金罚决字〔2023〕11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9-28 17: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金罚决字〔2023〕11

被处罚当事人

胡波(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阳光财险宿州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9月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