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01/202009-0002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0-19 08:49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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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领导解读】宿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莉解读《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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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宿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晓莉解读《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19 08:49 编辑:统计局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40余次,重点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日,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对全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等方面进行督察。2020年3月24日,省统计局出台了《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从提高统计法治责任意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善依法统计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意见。按照《意见》《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二、制定原则

制定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框架上与省局文件保持一致。省局文件中规定的事项,在我局的文件中全部体现;二是坚持立足实践。根据我市实际,将省局文件中提出的工作意见,落实到具体举措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统计法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制度从层面提出补齐短板的针对性措施。

三、文件主要内容

《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从遵循的原则、增强统计法治责任意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依法统计制度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遵循的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和省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提升统计法治责任意识,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增强统计法治责任意识方面。主要从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主要从落实《宿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补缺补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具体措施。

(四)建立健全依法统计制度机制。主要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信用相关制度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五)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主要从具体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方面作出规定。

(六)提升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主要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方面作出规定。

解读人:宿州市统计局局长陈晓莉

联系人:宿州市统计局法制科科长高鹤

咨询电话:0557-304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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