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7X/202105-0007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1-05-29 发布日期: 2021-05-29 14:1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卫健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5-29 14: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2

唐永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的具体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健康宿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和创新社会卫生管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经过全市人民坚持不懈的努力,2019年,宿州市被命名为安徽省卫生城市。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宿州城市品质和形象,打造卫生宜居的城市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启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前,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下一步创建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切实抓好爱国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大项40小项工作任务。以不创则已,创则成功,志在必得,决战决胜的精神和勇气,出色完成好创建任务,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大美宿州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联系电话:3047110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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