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80/202010-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0-05-22 16:0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解读】《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5-22 16:03 编辑: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宿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建设的实施意见》(宿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中共宿州市委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等精神,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将我市打造为旅游强市、京沪杭3小时高铁旅游圈重要节点城市、淮海经济区内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宿州市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总要求,以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为抓手,按照“一体两翼”(“一体”指把旅游项目建设作为现阶段旅游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两翼”指协同推进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工作思路,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努力完成宿州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目标,编制实施“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全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康养、度假复合型转变,旅游品牌由区域知名向国内知名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水平和层次显著提升,旅游产业支撑力、综合带动力、市场竞争力、区域影响力显著增强,旅游业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建设的贡献大幅度提高,基本建成淮海经济区内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着力培育1-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评单位,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我市5A级旅游景区实现“零突破”;到“十四五”末期,国内外游客年接待量突破4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320亿元,旅游业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持续优化旅游空间布局,高水准建设砀山县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灵璧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萧县省级文化旅游名县、泗县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埇桥区省级文化旅游名区,推动各县(区)特色发展、错位互补、协调联动。

四、《实施意见》提出哪些主要任务?

主要提出了“精品打造、项目建设、四级联建、两翼协同”四大工程:

一是实施旅游强“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坚持品牌化、市场化目标,着眼打造国内品质精品,对景区、线路、业态、商品、企业等5个领域各5家左右的单位和项目进行提质升级。到2022年,建成一批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新兴业态、特色商品、领军企业。

二是实施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遴选旅游资源品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对周边资源具有整合功能、对旅游线路建设具有支撑作用、对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和开发具有推动作用、对区域旅游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旅游精品景区项目、旅游六要素产品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建设力争申报5个省级重点项目,支持10个市级、20个县级旅游项目建设。到2022年,建成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效益好的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实施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根据旅游资源、产业发展现状、政府推进力度和市场前景等,确定一批县、镇、村、点,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培育。到2022年,力争创建2个文化旅游名县、10个特色旅游名镇、20个特色旅游名村、50个休闲旅游示范点,打造具有宿州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

四是实施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两翼”协同工程。按照旅游业发展“一体两翼”工作思路,在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这项重中之重“一体”的同时,推进旅游市场营销和监管服务“两翼”齐飞。坚持系统营销、全面营销理念,培育宿州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塑造“运河古城  云都宿州”旅游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宿州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坚持软硬件“两手抓”“两手硬”,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品质,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工作局面,构建适应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模式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五、《实施意见》提出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设立宿州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抓好规划实施、政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旅游改革发展各项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发展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持续升温。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将旅游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发展等相关规划中。编制旅游产品指导目录,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

三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市政府统筹供给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鼓励县(区)政府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要向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倾斜。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设立市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持续加大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支持。加强银旅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等进入资本市场。

四是加强基础配套。强化旅游交通保障,支持开通由市区到重点县(区)的一日游定班线路,支持开通直达重点旅游景区的公交线路或公交化运行班线,加快符离生态旅游大道、宿灵泗快速通道、宿萧砀快速通道等沿线旅游项目建设。推进干线公路与重要景区连接,增强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设施建设。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推动临近3A级以上景区出入口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向集交通、旅游、生态等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服务场所转型升级。对现有景区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游客服务设施、观景台、景观小品等建设;完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指导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与服务。

五是加强用地保障。要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可执行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六是加强人才保障。深入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加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旅游业发展。参与实施“旅游英才计划”,重点培养旅游研究型专家、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涉旅行业全员培训。

七是加强考核激励。细化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旅游业发展)指标内容,将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优先支持列入“四大工程”的旅游重点项目、企业等创建国家级、省级相关品牌。充分用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7号),积极探索制定我市促进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的专项措施。

六、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为确保《实施意见》中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宣传文件精神。二是召开相关会议贯彻落实。近期,拟提请政府召开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三是及时掌握、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推进和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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