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544/202103-00016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3-26 10:5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林业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3-26 10:5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9

张长江代表:

我单位对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庄绿化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林业局的大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生态建设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与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种树种结构不优、林业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特别是皖北地区大量杨树及原生树种被伐,复种树种不能完全取代杨树所发挥的作用,正在或可能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生态和经济问题,给皖北农业、林产业及区域内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亟待引起高度重视。具体表现为:一是因吐絮严重大量杨树被成片砍伐。杨絮本身无毒无污染,但极易引发过敏症状及呼吸道疾病,易造成火灾等险情。在群众对治理杨絮的迫切呼声中,大量杨树被成片砍伐,数量惊人,甚至有部分乡村愈半数杨树被伐。皖北平原地区,农田林网以杨树为主,受杨絮污染的影响,近年来,农田林网在也不同程度遭到破坏。二是美丽乡村建设中大量杨树及原生树种被成批替换。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时,由于在整体规划中缺乏专业的造林绿化规划,大量杨树及原生树种被伐,取而代之的多为大叶女贞等低矮绿化苗木及景观树种,生态效益低下,乡村森林覆盖率因此降低。由于绿量小、防风沙效果弱、经济效益低,低矮绿化苗木及景观树种并不适宜在乡村大面积种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推乡村振兴,经过调查研究与统筹考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制定有效的杨絮整治方案。制定一个总体方案,明确每一阶段重点整治任务,避免对吐絮杨树“一刀切”大量砍伐,坚持算清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避免因小失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长期性破坏。坚持源头把控,密切与林业科研单位的合作联系,将比较成熟适宜推广的无絮杨品种引入并进行繁育和栽植,有序替换吐絮杨树雌株。在优惠政策上重点扶持杨树雄株培育,在申报国家良种补贴项目时,重点补贴推广的杨树雄株育苗。对于现阶段暂时无法替换的,通过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加以整治。二是建议建立合理的林业资源管理制度。从政策上对林业资源保护的具体制度、树木砍伐标准和砍伐数量进行严格规定。增强监管能力,林业管理部门要提高自身责任意识和管理效率,在工作过程中严守规章制度。加强对县区及乡镇森林资源资产审计,避免走过场,切实提高基层保护林业资源的责任意识。对于违法违规乱砍滥伐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从法律上加以震慑,减少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三是建议制定科学的林业规划。加强美丽乡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规划设计,增加林业规划模块,坚持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的原则,统筹推进乡村绿化提升和农田林网建设,避免因种植“水土不服”的景观苗木导致国家资金不必要的浪费。特别是对农田林网断档或破损地段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和河渠用材林基地培育,做好以无絮杨为主的高大乡土乔木树种更新补植工作,提高农田林网的控网率和河渠用材林基地成林率。要深入勘查、科学配置,统筹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把乡村现有珍贵的乡土树种保护好,留住村庄的乡土气息,扩大薄壳山核桃等经济苗木的种植范围,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衔接,增加贫困群众增收途径。四是建议出台积极的扶持政策。在引入培育杨树雄株示范基地、优良乡土树种示范基地、河渠无絮杨用材林培育基地、申报林业龙头化企业上等方面提供财政扶持政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557-3929973

宿州市林业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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