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210/202007-00022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7-29 16:0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访谈解读】《安徽省交通运输系统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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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安徽省交通运输系统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7-29 16:0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6

一、为什么要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答:近年来,全省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今年5月以来,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一次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二、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答:《安徽省交通运输系统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出台,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此项整改工作的目标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深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在全系统的落实。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各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链条和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全力遏制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四、此次专项整治持续到什么时间?

答:一直开展到2020年底。

五、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哪些范围?

答: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相关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营业性运输船舶的船舱、港口码头贮罐、道路运输车载槽罐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隧道,县乡公路较大以上涵洞,在建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围堰等。

六、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四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管理制度。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2.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3.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4.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训人员签字确认; 5.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1.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 2.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企业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8.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9.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0.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1.作业结束后,是否清理现场、撤离作业人员; 12.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1.是否开展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帐; 2.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有安全管理和执法职责的部门是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七、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有哪些措施?

答:(一)开展风险辨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作业现场要悬挂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标明具体编号、位置、种类、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三)严格作业审批。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须包括作业环境评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作业方案应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现场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作业。(四)加强安全培训。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通讯报警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六)强化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八、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有哪些工作步骤?

答:主要分三个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上报省厅),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总结,并成立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厅将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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