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835/202109-0005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09-06 16:12
文  号: 宿民发〔2021〕94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255011

关于印发《宿州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民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9-06 16:1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1

关于印发《宿州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民发〔202194

 

各县区民政局、市属各社会组织:

现将《宿州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宿州市民政局  

202196日 

 

宿州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民政局在近几年组织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基础上,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基本原则

该项行动要求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本着自愿参与、因地制宜、精准帮扶、共同发展的原则,突出产业帮扶、技术培训、政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文明乡风、信息咨询等方面,利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并且通过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二、帮扶途径

(一)突出产业帮扶。根据结对村的资源特点,帮助结对村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发展目标。

(二)开展就业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帮助推荐就业,实现贫困户依靠劳动技能脱贫致富。

(三)促进消费扶贫。依托自身优势搭建产销平台,帮助结对村销售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增加群众收入。

(四)推进公益扶贫。帮助结对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面貌。以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在校学生等为重点,对贫困户开展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生活救济、精神抚慰等公益扶贫活动。

(五)提供信息服务。发挥社会组织自身优势,为贫困村提供生产生活等各有关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结对村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工作思路等。

)宣扬绿色理念。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扬环境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治理氛围等形式,推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助推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

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动员。向社会组织发出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通过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2.制定帮扶计划。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主动联系脱贫村,积极发挥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优势,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根据结对村实际,选准突破口,与结对村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3.督促检查帮扶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要全程跟进、全程指导,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指导改进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推广,帮助各社会组织与结对村相互取经、共同发展。

4.及时总结表扬。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总结,宣传典型对优秀社会组织适时进行通报表扬。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经验交流、宣传调研、实地督查、通报表扬等要全员动员,集中精力,上下一致,协调配合,为社会组织帮扶结对村发展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引导。适时举行帮扶经验交流会,讲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故事,传播乡村振兴声音,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结果运用。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评先评优、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的重要内容,对帮扶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持续、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形成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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