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规范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做好涉企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及时依法处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协会商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依据《天下足球网: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民发[2016]139号)及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宿州市民政局向相关部门及市属各社会组织征求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完成了《宿州市民政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查处机制》。
四、工作目标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行业协会商会应当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开通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投诉举报专门渠道,受理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557-3255012)。
五、主要任务
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收费行为可以向市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一)强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开展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五)强制向会员、机关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制捐赠、强制拉赞助、强制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六)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费用(会费除外);
(七)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九)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六、创新举措
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事人违法违规结论信息纳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存续期将视当事人整改情况,依申请撤除。处理结论与社会组织评优、评估、购买服务等工作挂钩。
七、保障措施
(一)投诉举报提倡实名反映情况,按照设立的渠道提供本人联系方式、违法违规证据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 宿州市民政局收到投诉举报人提供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有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三)接受投诉举报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做好案件登记,及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将在受理后60日内反馈投诉举报人,同时在媒体上公示。
(四)诉举报内容经审核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举报人,建议其向应管辖部门提出解决请求。
(五)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个人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八、下一步工作
健全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照相关登记管理法规严格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加强对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运作的可行性等方面审核,严把登记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