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项目审计复核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公安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8 17:10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0

一、项目编号:ZWC2022072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项目审计复核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1701

中标(成交)费率:皖价服〔2007〕86号文审计收费标准的1%

供应商名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B区5楼5407室

中标(成交)费率:皖价服〔2007〕86号文审计收费标准的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项目审计复核服

服务范围: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年度内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信息化工程等)

服务要求: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支队要求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服务时间:本项目采用1+1(合同首签期限 1 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1年,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及采购人规定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红英(组长)、曹开元、路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东侧100米,联系方式:1585628699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宿州市宿怀南路559号 

联系方式:巩警官   0557-3662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张工 1585628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562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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