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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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起草了《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四楼),收件人: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电话(传真):0557--3060358。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534104855@qq.com。
附件: 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